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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2018年3月11日

2020年1月24日

 

 

2020年4月20日

影像是一种艺术的表达,是摄影者的一次发声,是一个等待被阅读的讯息。

它是摄影者的一部分,是摄影者灵魂与精神的一部分。它是那些不可被触碰的、不可挽留的、不可看见的但真实可感的事物的具体呈现。它扎根于人类想要将一切变得具体可感可触可驻留的欲望。它扎根于我们对于消失的恐惧,对于记忆、包容与爱的渴望;它扎根于我们与那无可避免、不可撼动的脆弱 -- 那份真相 -- 的真挚的对抗。

摄影,像所有其他艺术形式一样,是一场华丽的战役,一次结果已明却仍为此而努力的正面迎击,一段看不见来路也要沉醉其中的体验。就像生活本身,一场我们赢不了也要继续的困顿。

艺术是媒介。艺术本身的尽善尽美关乎于我,但它传达的讯息关乎于他人。所以当两者达到平衡,艺术才成为艺术。所谓作品不仅仅存在于艺术品之中,还存在于作品成形过程中与生命和人类意识产生的回响之中。

不是摄影需要我,是我需要摄影。

摄影本身是真相吗?我不知道。到目前为止我只见过真相的映像。然而,这是一个帮助我与自身局限自洽共处的媒介。有了它,生命是可以忍受的。有了它,我在桎梏中找到自由。

我发不出声音,摄影让我成为歌者,即便我们都同样的哑。我对摄影歌唱,也对任何它触碰到的人唱。若我足够幸运,它会向我回唱。为了这一刻,我献上我能给的所有的真实,因为我希望当我听到回声,这回声中的谎言会少一点,若误解无法避免。

这回响而来的真挚。那像太阳般的虚无。它们共同塑造了使我存在、互相对抗的力。而在这对峙中,我才得以活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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